作者:杜贝特日期: 2014-07-01
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近日,湖北省人社厅、财政厅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》(鄂人社发【2015】8号),首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。
此次调整从2014年7月1日起,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,达到每人每月70元,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。
调整具体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。2014年7月1日以前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,从2014年7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;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,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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